人人有本用

首页 » 休闲 » 水淹虫窝 » 关心国家大事(4)
bjbbjb - 2003/6/26 13:23:00
弱势阶层与社会稳定

张 英 红
作者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长沙 410006

  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必然存在着弱势阶层或弱势群体。可以说,弱势阶层的生存状况决定着一个社会的稳定程度。任何统治阶级总是想方设法把保持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要务。保持社会稳定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高压政策控制获得消极稳定,二是采取主动疏导形成积极稳定。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社会稳定最终决定于统治阶级和上层社会对弱势阶层的态度。

  农民是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几千年来,农民一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在中国历史上,数不清的农民起义和朝代更替,大都是国家权力与农民权利恶性互动的结果,一句话,就是作为弱势阶层的农民常常被统治阶级和上层社会逼到了生存危机的最边缘,揭竿而起就成为他们唯一的选择。所谓“逼上梁山”,就是主流社会无视底层民众生存危机的一种心境描述。自古有云“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个“民心”,主要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的心愿”。怎样才算得“民心”?就是要维护弱势阶层的切身利益,这种利益,既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政治利益。中国封建帝王虽然大都懂得这个道理,但也大都难以做到。通常情况是,一个朝代兴起时,统治阶级还能体恤民情,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养生息,但随即而来的就是朝廷的横征暴敛和官吏的胡作非为。

  中国古代思想家们虽然对社会底层民众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但他们却找不到解决底层民众苦难的道路,他们始终只停留在“仁政”上,寄希望于“明主贤君”以“仁政”治天下。而权力具有天然的侵害性,自觉行“仁政”的君主实在太少,弱势阶层始终跳不出“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历史性怪圈。

  当今世界,保护弱势阶层,促进每个人自由、平等和发展,已成为文明社会的基本诉求。在西方,尤其是二战后,各国纷纷借鉴社会主义的一些基本原则,着力修补资本主义的种种弊端,不断化解来自社会底层的呼声和矛盾,有效地避免了“暴力革命”的发生。在北欧,普遍建立起了典型的保护弱势阶层利益的福利社会。着眼于为弱势阶层谋福利的“第三条道路”在欧洲正方兴未艾。在美国,罗斯福提出了影响深远的言论、信仰、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惧的新四大自由。从此,有人挨饿就不仅是私人的事,而是被剥夺了基本权利,政府和全社会都有责任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象。

  在中国,占总人口70%的9亿农民是最大的弱势阶层。虽然上上下下都一致认识到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但在具体对待农民这一弱势群体上,却常常做出事与愿违的事来。在国家宏观层面上,我国深受苏联模式的严重影响,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为确保这个体制的运转,一方面,国家实行“挖农补工”战略,人为制造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长期以来隐蔽地从农民手中抽走巨额资金,农民以自身的贫困支撑起国家工业化的发展、城市的繁荣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实质上是对弱势阶层的剥夺。

  与此同时,国家还人为地实行城乡有别的二元政策制度,对市民是一套,对农民是另一套。在户籍制度上,人为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严格限制农民进城;在就业制度上,国家只对市民负责,而对农民撒手不管,农民不能到国家机关、企业单位工作;在教育制度上,国家只负责城市中小学教育,农村中小学教育则由农民自己掏腰包解决;在社会保障制度上,国家只承担对市民的保障,而对农民置之不理,农民只有把自己的生老病死全部寄托在贫瘠的土地上,等等。这种歧视农民的二元政策制度,使农民这个弱势阶层的生存状况日益恶化。在基层政权层面上,直接管辖农民的县乡村三级在社会转型时期,未能及时转变职能,相反却成为市场经济中的逐利主体,各级各部门的内部权力运作已蜕变成“数字型政绩至上主义”的行政理念,在这种“数字型政绩至上主义”的行政理念指使下,政府行政的最大目的已经不再是为民众提供公共物品,而是不择手段地完成“数字指标”,这种“数字指标”就成为目的,而农民则成为“配合”完成“数字指标”任务的手段,于是乡村干部逼死打死农民的现象就不绝于耳,弱势阶层的基本人身安全竞然缺乏应有保障。作为弱势阶层的中国农民,在大环境上遭受国家二元制度的歧视,在小环境上又承受县乡村三级利益共同体的联合挤压。在社会舆论层面上,知识分子批判特权、为农民说话则要承担巨大的政治风险。

  而发了财的“先富阶层”,大都缺乏回报社会、捐赠社会的文明意识,他们不是对尚在贫困之中的弱势阶层麻木不仁,就是盛气凌人。有钱无处花的“先富阶层”的生活方式不是大肆修建豪华坟墓,就是包二奶,花天酒地。这就使得暴富阶层与弱势阶层必不可免地产生巨大的心理隔阂,社会不稳定的隐患在滋长。

  如果我们这个社会不认真对待弱势阶层,社会的长治久安就没有切实的保障。人们当然反对极具破坏性的“暴力革命”,但人们更加渴望尽快形成社会平衡协调机制,切实保护弱势阶层的利益。在我国,保护农民这一弱势阶层的利益,必然分为两步走,第一步是坚决废除一切歧视农民的政策制度,使农民享受到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当前迫切需要调整“挖农补工”战略,重新恢复和确立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任何大中城市都无权紧闭“城门”,也无权抬高进城“门槛”。政府行政的理念应着眼于全体公民,而不是只顾市民不顾农民。只有解决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公民的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为整个社会成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物品,这个政府才算得上称职的现代文明政府。保护弱势层的利益,实质上是在保障人权、维护宪法的神圣权威。第二步,就是上层社会和强势集团对弱势阶层的政策倾斜和人道关怀。上层社会和强势集团积极主动地向弱势阶层伸出援助之手,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确保社会稳定的润滑剂。整个社会都应该为弱势阶层创造更优越的生存发展环境,确保弱势阶层的每个成员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笔者注意到,近些年来,“三农”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决策层在不断地推出有利于弱势阶层的政策制度,比如说,村民自治、小城镇户籍改革、税费改革试点等,学术理论界对“三农”问题的关注热情空前高涨,呈现出不少为农民这一弱势阶层说话的专家学者,各类媒体也不惜版面刊载“三农”问题的文章,这当然是很好的现象,但这一切还仅仅是开了个好头,要达到目的,还任重道远。不过,我们都应当有这样一个共同的信念:为弱势阶层说话,就是为社会进步说话,就是为社会稳定说话。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心国家大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