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有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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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100度 - 2003/5/30 20:49:00
关于打架的回忆
作者见招拆招

这是一个慵懒的下午,时在立夏,阳光匝地。俺偷出浮生半日闲,坐在朝阳公园西门的高尚酒吧区。俺待的这个酒吧的名字叫“鹅与鸭”——高尚的地方都会有这种傻逼的标牌吧?
  俺在与一个美女聊天。在这样的高尚社区,当然得聊点儿高雅事儿,于是我们谈起了人生的追求。美女说,她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能生个孩子,最好是个男孩。然后憧憬起被她高高大大的大儿子挽着胳膊在商场踱步的情景,一脸神往。
  俺不好意思拆穿她。没听说哪个男人喜欢陪女人逛商场的,特别是自己的妈妈,除非他需要从老妈那里骗更多点儿零花钱,或希望女友能够顺利通过老妈的安检。俺只是对她说,你要生了男孩,就要做好让你孩子打架的准备。
  美女的大眼睛顿时瞪得更大。
  是的,打架。
  俺说。打人以及被人打,都行。要是一打都不打,他就长不成个男人。

  打架,贯穿于俺整个长大的日子。可能如今的孩子们不这样了,因为他们千顷地一棵苗太宝贝太娇气,而我的父母将我生下来,也就当个小牲口小野兽养了。
  那一代孩子全是一群狼。大白兔奶糖?邻居叔叔出差去趟北京或上海才能带些回来,并且还往往给忘掉,因为左邻右舍需要他带的东西太多,从皮鞋到铝锅浑然一个货郎担。糖并不重要,也不见得多好吃,最要命的是糖纸,那是你讨好女孩甚至女孩向你讨好的利器。平时我们最梦寐以求的美味是江米条或鸡蛋饼干,以及馒头管饱。冬天,没有一个孩子不把手和脚冻得跟烂柿子一样,不过冻脸的人倒不是全部,因为有些人的鼻涕实在是太厚了,足以保护到娇嫩的皮肤不受寒风刮割。
  亲爱的弟弟妹妹,请不要为我们哭泣,其实我们很得意。
  我们得意于我们的茁壮,没听说有谁感冒发烧还要吃什么药的;我们得意于我们的灵巧,我们自制的精密链子枪前面再加个钢管绝对能把你的变形金刚轰个稀巴烂;我们得意于我们的强大,谁不是结交四方朋友黑道白道都有;我们得意于我们的剽悍,越寒冷的日子越是我们奋战的舞台,因为衣服厚伤不到身体,因为冬天夜长除了打架实在没什么好消遣的,连露天电影都已经停摆。
  我参加的规模最大的一次群殴发生在小学四年级,两条街分成两个阵营,冬天的夜里,荒凉的野外,燃起几堆玉米秸,首领发一声喊,便斗将起来,以摔跤为主,间或拿冻得硬梆梆的土坷垃(野外没有砖头)拍之砸之。因为都是乡里乡亲的,加之烽火熊熊,所以基本不会分不清敌我。因为涉及到两条街的荣誉,所以有的分属不同阵营的亲戚也全然六亲不认,表弟?照打不误;堂哥?你好意思打我吗?趁对方犹豫迟疑的当儿就是一招黑虎掏心。
  第二天,一些脑袋见血的孩子的家长找到学校。校长恼羞成怒,将全体学生集合到操场上,问都是谁参加打架了。我们中可没有那种敢做不敢当的脓包,呼啦啦举起了一片胳膊,棉袄袖沾满了尘土和牛屎。
  “你们打!你们给我接着打!!!!!!”校长大吼。
  性格耿直的我们哪里听得出校长话中的深意?二话不说,又捉对厮杀起来。俺撂倒一个又准备再去俘虏一个,抽空看了看战场——呀!征尘蔽日,龙腾虎跃,好一派北国风光。
  校长这次不再卖弄学问,不再使用双关这种高级修辞,而是直接用“住手”两字制止了我们。
  
  《中南海保镖》是俺的偶像李连杰演的第一部时装片(其实此前还有一部《无敌小子》,又名《中华英雄》,但他们不给算),他演的中南海保镖林正阳,不去保护首长南巡,却去给大款的小蜜卖命,看得俺好不气闷。不过李在片中的扮相真叫一个酷,特别是百货公司那一段,他右手执五四,如执鲜花枝,左手将钟丽缇的曼妙身体抡来转去,如抡面口袋,表情平静地将一干傻逼敌人全部放倒,一身西装纤尘不染,一脑袋头发纹丝不乱。
  当然不会乱,人家留的就是一个平头。
  当年俺看了《中南海保镖》,对杰哥的发型羡慕不已,也把自己搞了个平头,穿了套西装,还把自己搞得不许笑。
  很快就有人好奇地问俺,头上那几个白点是怎么回事儿。原来是小时候打架破了相,受伤的地方再也长不出头发来,于是像个癞痢头阿三。
  这么说显得俺的打架生涯多么牛逼,伤疤就像勋章。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
  俺在步入四年级后,被一个男生欺负了。欺负的原因有二,一是这小子人高马大,俺实在不敢跟他过招;二是俺把人家一本小人书《渔岛怒潮》中的一页给撕坏了,赔本新的他都不干,非要原来那样的,俺实在赔不起。
  欺负的表现形式有二,一是俺的作业做完后得先给他,让他抄一遍。幸亏这小子不聪明,想不出让俺帮他写作业这种办法;二是中午的快板书《西游记》这小子听不明白,每天都得逼着俺再给他讲一遍,把他逗得嘿嘿傻乐。
  镜头又转向“鹅与鸭”酒吧,我对美女说,其实一个男人被人欺负也不是什么坏事儿。你看我讲的故事吸引得你连咖啡都顾不上喝,就是因为那小子通过让俺讲《西游记》磨练出了俺高超的叙事技巧。
  这种压榨一直持续到初中时,俺考上了一个重点中学,他歇了菜,再见到俺,已是一脸羡慕的表情。
  如果按照一个大快人心的说法,一种阴暗的复仇心理,结局是这样的:等俺考上大学,以后又成了一个上等人的时候,他已经完全被俺逼得找地缝就钻了。
  其实也不是这么回事儿。俺上大学时他在北京当兵,来学校找俺。一路公共汽车坐下来,一口外地口音被北京人好一个欺负,俺没有一点痛快的感觉,反倒觉得就跟欺负了俺自己个儿一样。复员后他做起了小买卖,从豆腐丝到炸油条无所不卖,俺父母从他那里占到的便宜比俺这里都多。如今他有了大胖儿子,一见到还没挂上果的俺就是一阵不怀好意的嘲弄。
  总而言之,上帝是公平的,每个人得到的屈辱与荣耀,得意与失意,大抵相当。

  毫无疑问,俺是一个持不同政见者,用马尔克斯《番石榴飘香》中那个词儿来说就是,社会的抗体。
  俺对政府的最大不满就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让人没有兄弟姐妹。
  别用什么大道理来反驳俺,俺就是看不得这个。一个人,如果不能享受到兄弟姐妹间的感情,是人生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大的一种缺憾。
  好在俺的父母及时做人,在政策推行之前让俺拥有了两个弟弟。
  有两个弟弟的最大好处是,俺被熏陶了一身贱脾气。比如俺弟弟上大学的时候,俺就永远没有让他为钱发过愁,永远能赶在他的口袋空之前把钱及时送到。
  另一个好处是,俺让弟弟得到了俺没有享受过的东西,比如,有一个哥哥,打架的时候腰杆会硬许多。
  谁不希望有个哥哥?保护自己,不必害怕,不必遭人打。
  俺上学的时候,父母那一辈人全都一窝一窝地生,没有人是独生子,而那些有哥哥的人就成了最让人羡慕的人。哥哥越多,羡慕指数越高。
  俺身为长子,从来没有得到过哥哥的保护。
  有一次,俺与俺们班兔子(是个公的,跟本版的兔子毫无关系)发生了口角。这小子有两个哥哥在高年级,俺并不想惹他,但给逼到那个份儿上,也只能硬着头皮打。
  那是一个课间,俺们俩被一群人围着,操练起来。一开始打得很文明,你来一拳我还一掌,谁都不愿把对方逼急。特别是俺用眼睛的余光看到兔子哥哥站到旁边时,心里更是哆嗦,拳头也越来越没有力道。只是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着上课铃快响,好结束战事全身而退。
  兔子却兔仗人势,出手越来越重,最后与俺摔起跤来。俺一边与他在地上翻滚,一边委屈得直想哭。俺其实能打过他的,但是俺怕。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俺将兔子按在身下。这种结果首先吓着了俺自己个儿。还没等旁边的人喝彩,兔子哥哥便飞起一脚,踢向了俺的耳朵,俺顺势倒地。
  这时,上课铃响,大家散去。
  俺从地上爬起来,眼泪像趵突泉的水,汩汩流淌,怎么拦都拦不住。
  疼倒没感觉到,但那种孤立无援的感觉,俺实在是委屈。
  若干年后,听到罗大佑的《亚细亚的孤儿》,俺首先想到的,却是这一幕。
  泪水再次糊住了俺的眼。

上了中学之后,俺的脸上冒出了青春痘,嘴上滋出了胡子茬,脖子上长出了肉疙瘩,也算介入成人社会,打架便有了成人色彩。
  已经有过无数的诗人作家愤青艺青怒骂成了人的世界、长大了的傻逼,俺就少凑这个热闹吧,但人长大了,确实不太好玩,特别是在打架这件事儿上。
  小学时的架,你说打就打了,中学以后的架,你说着说着就不打了。
  一个不大的由头,两个人伸手较量一下也就得了。但,偏不,一句“你等着”,然后就开始到处拉赞助,无论从人数还是武器装备上都够大战规模的了,但越拉人越多,不想打的人也越来越多,相互熟识的人也越来越多,扭头再一看,原来打架的缘由却是那么微不足道,随便谁的面子一抹就打不起来,于是到最后便不了了之。
  这时候,打架的真正魅力便在于约架后的枕戈待旦、打架前的剑拔弩张、劝架时的舌剑唇枪、散架时的觥筹交错、以后再见面时的义薄云天、再打架时的并肩战斗。如此循环往复,和平主义的队伍越来越壮大。
      苹果价钱卖得没以前高
      或许现在味道变得不好
      就像那彩色电视变得更加花哨
      能辨别黑白的人越来越少
  娘的,打架的成本越来越高,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金钱上。打架的成功率却越来越低,于是,只能过过干瘾了,比如在想象中把别人捅个血直冒、在吹牛中把别人打个满地找牙。
  这就像我们的梦,提供了生活的无限种可能,而真正付诸实现的就是可怜巴巴的几种。
  你说人为什么要做梦?
  因为现实实在是太过单调乏味。你努力过努力过,最多也只能活出六种花样来,而在想象中,你可以经历至少六十六种。
  你深爱却不能相爱的女人,你迈脚却无从下脚的道路,你酿出却释放不出的激情,全跟你会合在梦想中。
  上帝就是这么仁慈,至少让你还有梦,不至于在现实中窒死。

  打架的成功率越来越高,是因为打架的后果越来越重,谁都承受不起。小时候的架,恨不得断条胳膊都能像壁虎一样再长出来,而长大了的架,手稍稍重点儿可能就是终身印记,大家都感觉越来越玩不起,于是找台阶下就成了一致的心愿。
  俺经历的一次比较危险的架发生在劝架时。人是一种很贱的动物,许多架友属于那种人来疯,越劝他越来劲,还没完了。俺当时劝的那头猪手里拿着刀子,俺越劝他越比画,力气随着拉他的人增多而加大,等到看劝架的人都伸出了手拉他都张开了嘴求他再没有后备力量才善罢甘休,收起了刀子。
  大伙正在彼此介绍说些久仰之类的话,突然有人冲俺高呼了一声:“你的脖子!!!!!!”
  俺用手一摸,一手血,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挂的彩。
  这个伤口后来成了俺炫耀的资本,因为离右颈动脉不到五厘米的距离,谁见谁抽凉气。
  而俺当时就剩下了一个后怕,并从此特别烦那种嚷嚷半天也不打、一见人多就乍呼的人。
  打架真正的快感是在丧失理智疯狂出手的时候,红了眼,咬着牙,不知道疼,不知道轻重,全身都兴奋得直哆嗦。俺曾经有一回跟哥几个追打一个人,真是越打越过瘾。这时的人,甚至比野兽还野兽,因为那股兽性是憋了许久的陈年佳酿,表现出来的简直就不能叫兽性,叫人性得了。
  王朔在他的小说《动物凶猛》中吹牛逼,说一帮屁孩子如何靠自己的勇猛镇住了黑老大,因为老大知道这种下手不知轻重的孩子最不好惹。可谁知道一个孩子面对江湖老大时那种屁滚尿流的恐惧呢?
  俺对门宿舍的王小眼去邻近化工厂洗澡,得罪了一帮人,被人家追上门来,纠缠了好几天。俺当时正处于对这种不痛快打架就知道粘乎的人的极度反感中,加之他们宿舍的人都噤若寒蝉,见那帮人来就躲出去把人家王小眼一人扔在那里,就动了蛮性,假装有事儿进了他们宿舍——不过要写成小说,就会变成俺径直推门进去,听了他们一会儿,然后说:“你们到底要干什么嘛?是想打他一顿,还是想让他赔钱?”
  这几句话其实挺面的,但俺确是鼓足一万分勇气说的——要写小说的话,俺会构思几句更体面的话。
  俺已经记不清他们撂下了什么话,反正他们走了之后,俺马上就得到一个情报,他们跟“三儿”特熟,而这个三儿,是八街的著名角色。
  从那以后好几天,俺就几乎睡好过觉,心灵在种种可怖的幻想中颤抖,手心里的汗就没断过,甚至俺都动过写遗书的念头。

  等俺见到三儿的时候,是经俺们班郭子介绍而认识的,而化工厂那桩事儿早就不了了之,这愈发印证了那帮江湖好汉也多是虎头蛇尾。
  郭子尽管是学生,但他爸是三十八军某师师长,指挥得动千军万马,没人不敢不给他面子。郭子特崇拜俺的学习成绩,尤其是数学,几乎所有考试全是满分。一个民族的崛起靠的是实力,俺也是。知识改变命运,俺就是。
  俺不知道说这种事儿是荣耀还是耻辱,反正在郭子的隆重推出后,三儿就拿俺当兄弟了。
  三儿一家兄弟四个,全属于在街面上混的人。他自己开了个饭馆,但二十年前的中国饭馆也就是卖个炒饼蒸饺鸡蛋汤之流,没多大出息,他家二哥就在俺们学校食堂当伙夫,经他介绍,从此俺都是在二哥的窗口排队买饭,往饭盆里扣得特多,有时候给一毛还找三毛。
  很明显,他们家扬名立万靠的不是一手粗糙的做饭手艺,而是全靠刀口舔血打拼出来,以及仗义疏财买来的面子。
  俺认识三儿没多久,他送给俺一份礼物,是手抄本的《少女之心》,用六十四开铁灰色封面工作日记抄就,扉页用保尔.柯察金那段很著名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来掩人耳目,倒也贴切。《少女之心》的内容如今满世界都能找到,但这个小本子意义实在重大,就是它,令五中的几个初中生进行了初次集体性体验(官方用语是集体淫乱),轰动一时。不知道怎么搞的,这个小本子流落到三儿的手上,最后又到俺手里。俺留到现在,算是民间语文的一个标本。
  等俺高中毕业的时候,三儿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这个婚礼对俺刺激良深,一是他的新娘无比漂亮,刚引进了一条冰淇淋生产线日进斗金,等俺上大学后看到周晓文拍的《最后的疯狂》,发现刘小宁演的警察特像三儿,而金莉莉演的罪犯情妇特像三儿他媳妇,为什么鲜花都要往最牛的粪上插呢?打死俺也想不明白。二是婚宴上有许多有头有脸的人,这些人却又以能参加三儿的婚礼感到有头脸,不少警察还说“以后有什么事儿尽管找我”这样的话,俺知道了什么叫官匪一家,知道了那些流氓恶势力为什么铲除起来就那么难。

许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好好一个有痔青年,非要跟这么一帮二流子混在一起。俺也说不大清楚,还是让俺回忆一下俺这一生的第一次喝醉。
  那是俺的十七岁生日,此前除了爸妈,还真没人注意到俺这条生命的存在,但这个生日大不同。郭子、三儿等人撺掇着要给俺过一个生日。
  俺所在的高中是一所全国重点,把学生奔着全方位人才来培养,所以学校还有好几百亩地,里面种着各种各样的蔬菜,这使得俺的生日宴会不至于花太多的钱且品种繁多。俺用六块钱买了四瓶高粱酒,其余的就不用俺掏腰包了。
  三儿搬来一个煤油炉负责炒菜,他的手艺应付一帮肚里没油水的学生绰绰有余;胖葫芦负责去农场的拖拉机库房偷柴油,结果被看门狗堵了半天;教历史的石老师最遭人恨,所以他家的鸡难以幸免,那只宁鸣而生不默而死的鸡被活活拧断了脖子,王二哥还特周到地把褪掉的鸡毛扔到女生宿舍的垃圾口免得被追到自家头上;郭子从父亲那里顺来老部下孝敬的飞龙肉,用空罐头瓶装着,于是整个宴会显得荤素搭配得当。
  “还记得我们偷偷摸摸学抽烟,那年我们十七岁。”马兆骏的十七岁太秀气了。
  在俺的十七岁,俺第一次摸到了女孩的手。三儿带来了两个姑娘,不是学生,羽绒服鲜亮,高跟鞋尖翘,头发波浪,嘴唇鲜红,比班上的刻苦女生诱惑多了。她们伸出涂着指甲油的手,与俺这个寿星佬握了一下。俺把进入青春期后学到的词与现实中的首次触觉联系在了一起——柔软滑腻。
  在俺的十七岁,俺第一次知道了我不孤单。全学校的有名架友来了好几个,校外的混子也有,他们都对俺说着特仗义的话,让俺觉得这个集体像个大家庭。
  在俺的十七岁,俺第一次感觉到我不好惹。宴会的声音吵得隔壁班男生过来抗议,三儿把挂在床架上的军用挎包砸到桌子上,里面是一枚投掷手榴弹(这是当年架友们的常备装束):“今天是我兄弟生日,别你妈逼让我不痛快!”敌人退去,俺觉得自己变得顶天立地。
  那四瓶高粱酒早就满足不了那么一大帮酒风浩荡的人,后来谁又去买了酒,不知道;买了多少,不知道。俺只记得一个念头,喝这么多,吐这么多,第二天,还能不能醒来继续活着?

  我们为什么要像蝗虫一样扎堆在一起?
  郑钧唱道:“我们活着只是为了相互温暖,想尽办法就只为逃避孤单。”做男人,挺不好。只有自己为自己喝彩只有自己为自己悲哀这种境况,是成年之后的绝望。而青春啊青春,要的就是一群人走在大街上谁都不吝的那种意气风发的感觉,而一个人走路总不自在。
  参照古印度的种族制度,我们将学校里的学生分成四个等级:
  那种朋友遍及校内外的老架友属于头等婆罗门,他们已经金盆洗手,但名声无人不晓,所以根本无架可打,他们只是在校门口不花一分钱地打台球,部分荷尔蒙分泌旺盛并有路子搞到避孕用品的人已经开始了战战兢兢的性体验,但他们更多的时间是用来处理各种江湖纠纷。
  那种混得不太好的老架友属于刹帝利,他们的资历很老,所以在战斗中不会吃太多亏,也会有老战友帮忙,但他们太过崇尚暴力,不知道嘴皮子比拳头更管用的道理,所以经常惹一些根本没必要惹的麻烦。他们的智商不太高,许多人到最后考不上大学。
  那种空有一把蛮力气的低年级架友属于吠舍,他们的主要能力是记得住前两个等级的大哥的模样和名号,并恭恭敬敬地打招呼;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随时听候调遣出兵作战,并以大哥叫上他为荣;他们的美好前景是等俺们毕业后他们能转入上一个等级,只要惹的祸不至于被学校开除。
  那种不敢打架的学生属于首陀罗。由于是重点中学,所以他们最后考一所光祖耀宗的大学一般没问题,但他们除了呱呱叫的成绩外一无可取之处,他们的饭盆经常要被高等级的人征用,最后还不给洗涮一下;他们的牙膏经常一进水房就要被挤掉大半袋;他们的睡眠经常要被高等级的人破坏;他们的女朋友多半不是很漂亮,还戴着眼镜。
  如果你在食堂排到了前头,那么你认识的所有架友都要让你带饭,后面的人敢怒不敢言;如果有个不着四六的傻蛋在楼道里斜楞你一眼,你马上可以招来一帮人给他一个教育;如果你喜欢的那个女孩碰巧你的兄弟也喜欢,两人就互相推让,最后那个女孩变成你不属于我,我也不拥有你。你终于知道姑娘这世上没有人有占有的权利……
  他们说我们是一群狼,在无知的岁?*忻允А?

  “义气”是那个年代对一个男人的最高褒赏,宛如现在的“品味”“优雅”“格调”之类。
  有一次,三儿的大哥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商量向另一个团伙复仇的事儿,俺们作为学界代表,也列席在三儿的饭馆里。原来四儿被那个团伙欺负了,气不过,要找他们去拼命。
  “让我去。”老大用些许哭腔说,“四儿,你比我年轻,能多伺候咱爸妈几年。”然后平静地喝下一杯酒。
  四儿当场就哭得跟只迷途羔羊一样。
  俺的眼圈也当场发红,心中充溢着一种为了兄弟间的情谊赴汤蹈火万死不辞的豪情与柔情。一个男人,如果他的生命中没有经历这种场面,没有说过听过这样的话,还叫男人吗?
  事实上后来那场架打得并不大,彼此伤亡不重,****也没管,并且也没让俺们这些学生参加。但打成什么样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顿酒喝得让你那么动感情,那么人间自有真情在。
  大学毕业时,俺回母校参加高中同学聚会,路过三儿老婆的冰淇淋店,进去看了看。她已经生了孩子,曾经漂亮的脸蛋不再饱满,曾经娇柔的嗓子变得沙哑。聊起故人故事,她说,三儿正在乡下贩梨,早就不打架了。兄弟四个的生意不好也不坏,最近刚为钱上的事儿吵了架。
  俺坐在那里,吃了一个三嫂给俺的蛋卷冰淇淋,心里有些堵得慌。原来我们为之动情为之动刀子的那些义气那么禁不起人性的推敲,那么禁不起日子的锤打。
  这种幻灭感让俺无比沮丧。
流氓天使 - 2003/5/30 21:14:00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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