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小区都有业主委员会,有小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委员会可以制约物业公司的行为,如果物业公司乱收费,或者不好好给业主服务,可以将其罢免。我们小区里面也有业主委员会,不过不是我们居民直接选举的,我们物业公司说其他小区直接选举的模式不适合我们,可能是我们这个小区太大了,人太多了,人多口杂。前面提到的一股势力G,组成了一个团体GCD(Group Communication Department),控制物业公司的运作,物业公司中各级领导的人选,需要GCD的指定。业主委员会的人选也由GCD指定。但是在小区基本规章中指定的是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的最高权利机关。每隔一段时间,GCD都要举行一次会议,决定小区的大政方针政策。然后决定何时开业主委员代表大会,开业主委员代表大会的时候,各个代表都要到B座开会,每当这个时候B座都要大扫除,确保代表大会顺利召开。每一次代表大会都是圆满的、团结的、胜利的大会。经过上下讨论,充分酝酿,最后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下发各种通知,规定。(.....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