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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师曾与他的现代"绝配&qu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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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师曾与他的现代"绝配" (转自ibm)

唐师曾与他的现代"绝配"
--访新华社第一个装备移动通讯设备、不畏刀剑采访突发事件的摄影记者唐师曾



  当人们谈到一个摄影记者的传奇经历时,也许不会惊讶他曾经沿万里长城步行,不会诧异他在秦岭雪山拍摄野生大熊猫,甚至对于他在神农架寻找野人也不会大惊小怪,但是倘若他出生入死,经历洪水、大火、地震、骚乱、瘟疫、战争……在海拔5000米以上的无人区持续工作4个月;亲临海湾战场,并成为最后一个撤离伊拉克的中国记者;10年以后又单枪匹马重返巴格达,只是为了看看战争以后封锁对伊拉克和世界格局的影响……面对这样一个传奇记者,你会不动于衷,你甚至会认为他有些疯狂,而这一切正是"疯狂"的摄影记者--唐师曾的所作所为,新华社第一个装备移动通讯设备、不畏刀光剑影,现场采访突发事件的记者。

  即将到不惑之年的唐师曾除了种种传奇的经历外,还有种种不同寻常的故事。比如作为一个摄影记者他从不参加摄影比赛,但是却得到美国圣巴巴拉摄影学院的奖学金,然而如此难得的一个机会,他却没能把握,原因是"领导不让我去,说我可以去美国当教授,而不是做学生"。作为一个整天和照片打交道的人,唐师曾似乎更擅长舞文弄墨,他长年在《世界博览》等报刊发表文章,并著有《我钻进了金字塔》等几本印数居然分别高达20万册的书。而更不可理解的是这个常常与摄影器材"患难与共"的人,按理说应该最关心他的照相机,然而唐师曾却把"心思全用在了通讯上"--1987年买了BP机,1988年拥有无线电话,当全民涌动着学车的大潮时,唐师曾的驾照已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坦克驾驶员"了,而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东南亚著名的金三角跋涉,体力已经透支的时候,唐师曾会舍下那些"重得让我发疯的大镜头",而始终背着他的手提电脑。

  唐师曾形象地把自己的人生比做一个平面直角坐标系,纵轴是"科学",横轴是"自由"。"到海拔高达6000米的可可西里无人区探险,不做科学的准备就什么也干不了,只有高原反应了;珍贵的图象通过数码相机在瞬间捕捉到,再依赖IBM手提电脑强大的存储功才能把几百张图片带回来,这也需要科学了力量。而一个人只拥有极大的'自由'之心的时候,才有创造力。而身边拥有的东西越多越不容易自由。没孩子的就比有孩子的自由,没成家的就比结婚的自由。而对我来说,我也越来越不自由,因为走到哪里都得想着"我那莱卡呐?我那IBM ThinkPad呐?

  一个优秀的记者或许具有别人不具备的独特素质和潜能,唐师曾说:"作为一个好记者应该具备几点:第一,掌握先进的通讯设备,否则事发了你还根本不知道;第二,快速赶赴现场,即机动性;第三,快速突破,即现场突破力。这几点中通讯当然是最重要的。"唐师曾1987年就买了BP机,当时还很少有人知道这种工具,更别说用了。那时买BP机要开证明或介绍信,唐师曾都没有,卖BP机的售货员说:"那除非你是政协委员或者社会名人。"唐师曾于是打开当天的《北京日报》说:"你看这条新闻是我做的。"又打开《人民日报》说:"你看这条新闻也是我采的。""你再看看昨天的XX报……"最后唐师曾顺利地买下了呼号为126-5566的BP机。这只呼机为他"老是弄到好新闻",1988年新华社社长鉴于他战功卓著,给了一个特批的奖励--一部手提电话,于是唐师曾成为中国最早配备无线电话的摄影记者。

  说到"工作伙伴",唐师曾说他原来一直特相信钢笔,收藏了好多名笔,尤其是特别结实的钢笔。"特别喜欢钢笔在特粗糙的纸面上剌动的感觉,写起字来感觉像跳舞、像打拳,随时会产生一种优越感,优雅而悲壮,而不是小人乍富有点钱吃顿好菜的肤浅、轻薄。"

  从钢笔到手提电脑的过渡,唐师曾说他没有任何障碍。一开始用东芝的CT70,一块砖头大小的机身虽然方便于常常奔走的唐师曾随身携带,但大手大脚的他觉得键盘太小,而且"写文章要看一个整体的感觉,有限的屏幕空间导致有时不知道前后写的是什么内容,所以每次需要打印出来再看。"

  用过诸多牌的手提电脑,唐师曾现在最佳"搭挡"是IBM ThinkPad的T系列。唐师曾兴奋地说,为了迎接它的到来,一度"沐浴、更衣好几天"。它真轻,真薄,一下给我减轻了好几所分最,让我可以有体力再多背几个胶卷;关上以后严丝合缝,也不必担心有脏东西滚进去;对于在野外常常冻得手脚冰凉的我来说,它特别富有弹性的按键也显得特别具有人文关怀。"

  唐师曾已经用他的手提电脑写了《我钻进了金字塔》等颇具影响力的几本书,一个摄影记者为什么会对文字有如此大得到"业余热情"?"2000年已经是信息时代、信息世界,存在着无数种说话方式。把一种说话方式看得最高,那肯定有病。'最'是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典型特征,而信息时代则该用文字就用文字,该用语言就用语言,该用图片就用图片,该用数码就用数码。我反对盲目的唯我独尊的态度。"

  信息时代的唐师曾带着他的两个"亲密伙伴"--一个莱卡、一个IBM手提电脑走南闯北,"我喜欢简单、直线、平面的东西,不喜欢张扬、做作、夸张。莱卡和IBM都带给我一种朴素而高贵的气质。而且它们黑色的外观设计,不招摇,又满足我工作的需要。因为工作重要的是结果,而不是给人看,所以外观越不显眼越好,机身越结实越好。"唐师曾称:"莱卡吸引我的是它有一种上个世纪夕阳武士的情调,而IBM ThinkPad最让我心动的是它精致设计和人文关怀。它们一个是工业时挖的节余产物,一个是新时代的最新产品,两个在一起简直就是'绝配'。

  唐师曾马上就要带着它的两个"绝配"伙计作为中国第一批书生赴"生命禁区"南极考察,在那世界最后一块净土,唐师曾会用他"勇敢的心和坚强的手"继续不遗余力地寻找在喧闹世界里蒙尘太久的灵魂深处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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