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NT|BBS|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都别发呆了,来讨论个话题吧! [复制链接]

21#
分手要理由吗?
单纯才是幸福的…………
TOP
22#
最初由 二手笔记本 发布
穷聊:发现对方具然是自己失散多少的亲兄妹。
某影星:发现对方在N年被人拍了****。
软件:试用30天,没有注册,只能分手。
硬件:刚认识的时候长得特别漂亮,可随着时间,越来越掉分,却升不了级,现在都不刚带她上街,人家都是第四代了,可我……没办法,分手吧。
小虫:再好的货都要卖给我的客户。

其实,三十天之后还是可以改注册表的啊。。。
就看你愿不愿意了。。。
TOP
23#
这种事情得问小虫
大家都觉得小虫卖机器精
其实小虫最精的还是分手
虽然都是被甩
但放眼天下
能做到连续三十六次不间断被甩而面不改色气不喘的
独小虫一人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