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那个人,我到现在还没看到过.只是妈妈一个劲的在那里催.暑假回家,看顺眼的话,结了算了.恋爱,我也谈累了.那些先恋爱后结婚的,也没几个是快乐的.曾经浪漫的,快乐的,随着婚姻时代的到来,一点一滴全部消散.我觉得这样挺悲惨的.两个人的爱情,和两个人住在一起的生活,是完全不同的.可以说,一个算是天堂,另一个就是地狱.果然是这样的话,还不如找个陌生人,先结婚,后恋爱.恋爱完了,BABY也有了.也就不那么容易散伙了.何况,对方年纪大我一截,处事方法,也不会太跟我计较.找寻点父爱的感觉吧.
当然了,他算个有米人.这也是我妈妈看重的最大一点.我同意老妈的观点:贫贱夫妻万是哀.现在的男人,一个比一个差劲,与其跟个穷光蛋,过苦日子,不如找个现成的,做少奶奶.男人花心是本性,无论穷的还是富的.所以,和穷光蛋在一起,他花了,我还是过苦日子.跟阔老一起.至少,他花他的,咱怎么都饿不着.
当婚姻变成一种交易,爱情变成一场绝望的时候.我总在想,现在的人,怎么会变成这样.